与此同时,近日从广东省东莞市传出消息称,东莞市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禁止生猪养殖。此消息立即引起高度关注,并被各界广泛讨论。有专家质疑东莞市禁养生猪的合法性以及禁养生猪的原因,因为“生猪养殖是该市的主要污染源”。
问题一:养猪业是否已成为本市主要污染源?
近日,东莞市政府相关领导表示,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造成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的污染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8万吨/年。有效减少相当于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鉴于生猪饲养已成为本市主要污染源,东莞市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生猪饲养。
在东莞采访时,一些养猪户告诉记者,东莞养猪户中确实存在一些乱排污染物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大多是小规模、无证的非法养殖户。这不是所有农民的行为。比如,他们的农场非常偏僻,距离东莞市几十公里,附近没有河流。污水排入他们承包的鱼塘,不会对水源造成污染。农场配备污水固体分离器,提取猪粪并出售给农民种植水果。即使猪生病死了,也被焚烧掉,根本不会污染环境。因此,他们无法理解政府禁止养猪的做法。
他们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收到政府将禁止养猪的消息,正在提前在惠州等地寻找合适的地方。不幸的是它从未被发现。由于广东多地开始禁止、限制生猪养殖,一些以前在东莞养猪的朋友将养猪场搬到了增城、阳江,但也遇到了和东莞一样的政策困境。
问题二:禁养是否意味着养猪场将腾出土地用于开发?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当前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禁止养猪、要求养猪场搬迁的原因其实还有其他原因。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城市的土地越来越稀缺,土地的经济价值也越来越高。相比之下,养猪业占用大量土地,给当地带来的经济效益并不高。因此,很多地方开始搬迁养猪场,为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腾出土地。要发展才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最近发生在韶关市新丰县的一个案例就是最好的证明:2006年,随着东莞市开始清理养猪场,东莞市一家企业将养猪场迁至新丰县。此次搬迁是两国政府协商确定的。结果。该养猪场成为东莞市“菜篮子工程”和绿色生猪生产基地,为东莞市1200万人提供“安全肉”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公司搬迁以来,东莞市政府一直给予补贴。新冯还希望公司鼓励附近农户养猪。但就在近日,信丰县有关部门要求养猪场搬迁。原因是,在该县招商引资过程中,一些企业看中了养猪场土地。因此,当地政府想将新建的养猪场搬迁。
据记者了解,政府对养猪业的取缔并不仅限于东莞市。此前,广东部分地区已开始采取不同形式的禁令。今年8月,广州市荔湾区的养猪户收到荔湾区政府第《关于限期整治饲养生猪场的通告》号通知,以“改善市容”为由禁止、限制生猪养殖。
同样,广东省惠州市的养猪户也遭遇了“禁养令”。今年7月中旬开始,惠阳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生猪养殖场清理整顿行动。短短11天内,全区近630家生猪养殖场被关闭。
问题三:禁养合法吗?
有市民认为,地方政府取缔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东莞市民罗先生表示,污染原因根本不是禁令的原因。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其他家禽牲畜的饲养也应该被禁止。
还有市民认为,即使养猪业造成环境污染,政府也可以加大对污染的监测和治理力度,允许养猪场实行生态养殖,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禁止生猪的做法。提高。这种做法让政府有“管理简单”、逃避责任的嫌疑。
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在处理政府因环境问题禁止生猪养殖时,有必要将生猪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与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进行比较,以确定当地的合理性。政府的行为。从环境治理的角度来看,养猪业造成的污染固然必须得到控制,但结合治理策略的合理性,如果养猪业不是当地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高的污染档案治理行动不仅会倾向于为了最后的利益而牺牲利益,但并非最不重要的。甚至有人怀疑这是地方利益驱动下牺牲农业来保证工业发展的政策。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对媒体表示,如果东莞的农民违反相关环境法规,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现在东莞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不再养猪。如果这种做法得不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这种“禁令”是不恰当的,是政府偷懒的做法。
广东和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爱斌表示,减少养殖业污染并不是取缔生猪养殖的唯一途径。综合治理的方法也有很多,比如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或者与发展沼气相结合等。等等,这些都已被西方发达国家证明是可行的做法。如果禁止污染,那么养鸡业、餐饮业就必须取缔。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时,《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号文件明确规定:“城市必须在郊区县建立规模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饲养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增生猪为由禁养、限养生猪。”乡村建设或环境改善。”那么,地方政府的“禁令”与国家政策法规相冲突,其合法性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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