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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爱与健康教育学习过程,浅谈爱与教育

健康资讯网 · 2024-07-31 05:33:0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讨论爱与健康教育学习过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讨论爱与健康教育学习过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标准是什么?

一、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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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会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的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

5、开张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1、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

(1)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基本理论;

(2)学前儿童生长发育和评价;

(3)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观察、评析、设计和组织;

(4)学前儿童疾病、营养、环境、意外事故、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处理等基础知识

12岁女孩乘公交被性侵怀孕真相曝光:女孩与网友发生关系导致怀孕,你怎么看?

《12岁女孩乘公交被性侵怀孕真相,奸淫幼女不知者无罪?》

近日,颇受众人关注的“女孩乘公交被性侵怀孕”的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该案是一名12岁的未成年少女,与一名19岁的男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之后线下面基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双方多次发生性行为,导致这名12岁的未成年少女怀孕。该少女怕父母责骂,就刻印隐瞒真相,编造“在公交车上遭遇诱骗后被强奸”的谎言。

此事件本该到此就算落下帷幕,之后的判罚则是司法系统的事了。

不过近年来,网上一直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在不知道女方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认定为犯罪。”也就是所谓的不知者无罪,那么这个说法是否有依据呢?(没耐心可以直接翻到文末看结论……)

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在网络上关于这个说法的信息还不少。

哲学不大好:很多人在说女孩子的家长关心孩子不到位,我觉得这事情男生女生双方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都是不够的,并且在性启蒙性教育方面没有好好做功课。 男生的家长没有培养男生应有的责任感,太过放任自流,此事件中,女孩和男孩多次发生关系,不能开房,他们在哪?那么多次,两个孩子家长都没察觉?失责!

近日,长沙一12岁女孩乘公交被性侵怀孕一事引发关注,经过警方侦办后,结果浮出水面,事情的真相却让人大跌眼镜,原来竟是12 岁的受害人与网友发展为男女朋友,在与对方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因害怕责骂编造 “在公交车上遭遇诱骗后被强奸 ”的谎言。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该男网友涉嫌强奸,犯罪嫌疑人在事情败露后也表示了忏悔,他说:“自己的不负责,给两个家庭带来这么大的困扰,我的心里是很愧疚的,希望她的家人不要介意,我也是个不懂事的少年,这次犯的错对你们带来的伤害表示歉意,对不起”。可事已至此,再忏悔也改变不了事实,他的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的严惩。

事情的真相虽然已经水落石出,但通过这件事也暴露出当前社会关于孩子教育方面的不少问题,尤其在性知识方面。

由于传统的原因,我国社会一直都比较忌讳公开讨论关于两性方面的东西,但是因为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因此关于未成年人的性健康教育也十分有必要,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少女,一次的行为将会带来终身的伤害,我们的学校、社会、家庭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普及相关知识,让她们懂得珍惜和保护自己。

还有就是关于网络社交方面的问题,虽然不能全面禁止网络社交,但一定要有正确的引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同样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件中的少女正是通过网络结识了所谓的“男朋友”,这才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恶果的发生,所以学校和家庭方面一定要正确的引导孩子运用网络,我们的政府和社会也要进一步规范和净化网络空间。

最后也希望通过在源头上加强引导,在过程中加强管理的方式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让孩子们能够健康的成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讨论爱与健康教育学习过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讨论爱与健康教育学习过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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