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例甲型流感患者家属拟索赔数百万元
家属认为医院延误了抢救时机,拟将医院告上法庭
14岁花童陈红迪于上月12日因甲型流感去世。作为广东首例甲型流感死亡病例,陈红迪的命运引发关注。前天,陈宏迪的父母表示:“是医生耽误了抢救时间。”陈红迪的父亲陈桂芬表示,他们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医院,要求赔偿数百万美元。
“我亲眼看着她死去”
11月10日中午,陈红地出现咳嗽症状。她的母亲莫慧珍带她去了附近的卫生站。“医生说她感冒了,就给她打了针,开了两天的药。”12日上午,女儿告诉莫慧珍自己发烧了。早上8点,陈桂芬送母女俩到卫生站就医。从卫生站出来后,女儿额头还很烫,就直接去了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那时,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女儿患上了甲型流感。
陈桂芬告诉记者,12日12时50分,女儿被送往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14:00左右,她被转至医院普济分院住院治疗,但直到16:40,女儿的脸才变黑。当他和亲属大声呼喊时,医生开始抢救。这时,孩子生命垂危,医生开出了“病危通知书”。“我看着女儿的脸和手一点一点变黑,看着她一步步走向死亡。”陈桂芬说,“接下来三个小时的救援基本上是白费了,救援的时机早已过去了。”
“为了她,我想起诉医院。”
12日20时20分,陈红迪被宣告死亡。死亡证明上的最终诊断是“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死因是“呼吸循环衰竭”。13日中午,陈洪迪被火化。16日,广东省卫生厅通报,陈红地为广东省首例甲型流感死亡病例。陈桂芬和妻子以及亲戚看了报纸才知道女儿患上了甲型流感。
这时,陈桂芬夫妇回忆起抢救女儿的整个过程,觉得“医生根本就是判断失误,没有及时把我女儿当成甲型流感重症患者来救治。”13日,专家确定我女儿患有甲型流感,但她从未告诉我们。”陈桂芬认为,是医院延误了抢救时机,导致女儿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我要起诉他们,要求赔偿数百万美元。”
医院称不是延误诊断而是误诊
11月25日,东莞市人民医院终于给陈桂芬开出了《复函》,详细解答了她家人提出的问题。最终的结论是,“患者的死亡是否与我院的医疗行为有关,我院目前还不能草率下结论。”
院方认为,抢救时机并未耽误。“甲型流感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医学界对其还没有透彻的认识。患者入院后,院方积极采取救治和抢救措施,没有发现延误或误诊的情况。”一些危重病例,医生不可能等到2~4小时内就能做出诊断。”
医院认为,“必须通过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鉴定发现医院存在过失,导致死亡,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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