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管理 >最新食品非法添加(各地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最新食品非法添加(各地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健康资讯网 · 2024-07-28 14:34:34

记者14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深入开展破解专项工作。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和滥用行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食品安全。识别并控制隐患。各地非法添加案件接连破获,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

质检部门承担多项重要职责

最新食品非法添加(各地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通知要求,必须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首先,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

通知明确,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配料等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同时,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查处使用不规范标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注作为重要的依据。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出厂及进货检验。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请求的产品。

通知还要求卫生部、质检总局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在标准完成前做好生产许可与监管的衔接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时审核并公布未取得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进口许可证的产品清单。拟生产同类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标准制定项目建议书。卫生部制定并公布标准后,应当规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对于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饲料、饮用水中禁止使用的物质,通知强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印制“严禁用于食品、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控并坚决打击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县际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企业租赁的工厂、车间、仓库、城市临时建筑、出租房屋等重点地点,各地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并彻底杜绝违法生产、储存行为。坚决摧毁添加剂“黑窝点”和地下销售渠道。

非法添加将依法严惩

针对媒体报道的食品非法添加成本低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备案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未索取证件、门票,或保留门票不完整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门票或者不整改的,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销售、使用含有非法添加物的食品,未严格进货检验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对故意添加非法添加物的,依法吊销相关证书、许可证,并责令其违法所得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赔偿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上述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除经济制裁外,通知还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通知指出,对生产、销售违法添加剂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违法销售人员,以及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在法定范围内从严从重处罚。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依法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通知明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监管部门发现违法添加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严禁以罚代罚、串通案件。对于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必须尽快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者跨省的案件,由公安部督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和检验证明,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今年制定食品添加剂安全通用标准

通知要求,卫生部严格审查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复配型食品添加剂安全通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准。目前尚无国家标准的,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产品标准。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

通知还提出,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优先支持食品添加剂标准和非法添加剂快速检验筛查技术研发。

开展监测预警,建立添加剂“黑名单”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强对违法添加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上组织监管,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消除监管死角。

控制和管理食品经营和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遏制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和滥用的关键。为此,通知提出加强监测预警。通知要求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加强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地区、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涉嫌违法添加物或易滥用添加物的,必须立即向卫生部报告。卫生部要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发现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报告。有关地区、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管控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的具体措施,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廉洁自律、社会监督和宣传

建立诚信体系是本通知的重要要求。通知提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行业“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诚信观念。安全发展、诚信经营。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将依托该系统,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承担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报告向监管机构。举报人应当受到批评。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科普宣传。通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奖励报告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举报人和联防人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举报人和联防人员队伍建设。同时,要严厉打击虚假新闻,对制造虚假新闻、造成社会恐慌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宣传食品添加剂的各种违法添加、滥用行为及其危害和严厉处罚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家喻户晓。应该是大家都知道的。

明确各方责任,加大违约责任追究力度

针对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滥用等问题,通知再次明确了各方责任,要求分工到部门,监督到基层,强化责任体系。

通知明确,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控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原料、生产配料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员的,应当分别签订责任书;第一责任人员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物,直接责任人员发现本单位购买、使用违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滥用行为的打击工作。要把这个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办理,分管领导负有直接责任。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细化和明确各级各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抄送同级监管机构;切实加强系统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增强监察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科学监察的能力。

相关资讯:

夏季瘦身减肥食品推荐(夏季瘦身的最佳方法)

方便面食品大会(关于方便面的食品安全事件)

俄罗斯果汁怎么样(俄罗斯果汁有添加剂吗)

7种食品北京停售了吗(7种食品北京停售时间)

北京这些食品不合格(北京12批次食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