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光夫妇的代理律师王良斌表示,根据李丽云的尸检报告和现有证据,最终确定索赔金额为121.8万余元。其中包括丧葬费、医疗费、鉴定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共计近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死亡赔偿金,43万多元。元;精神损害赔偿金70万元。
王良斌表示,在咨询了多位医学专家后,他认为医院犯了重大错误,决定向法院提出申请,将索赔额提高到121万多元。李旭光夫妇认为医院系故意行为造成李丽云死亡,故在申请变更诉讼时追加精神损害赔偿金70万元。但最终这笔钱能不能支撑,能支撑多少,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此外,由于肖志军始终下落不明,李旭光夫妇此前已撤回对肖志军的起诉,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目前,朝阳医院成为该案唯一被告。
案例回放
去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被“丈夫”肖志军送往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救治。医院建议剖腹产,但肖志军拒绝签字。19时25分,李丽云和未出生的孩子双双死亡。今年1月24日,李丽云父母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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